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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戮

第一百八十二章毒虫显威

如果这么说的话,现在他当务之急就是恢复自己的体力,接下来的战斗肯定是极其麻烦,很可能会直接碰到驯兽宗的人!

他们两个已经开始恢复了,钱笑和王骐龙才刚开始战斗,他们两个走的比较远,前进就用了挺长时间,走进去,发现竟然是跟刚才一模一样的圆形洞穴。

他们刚进去的时候门就关上了,而其中,蹲着三个魔兽,依旧是饥肠辘辘的样子,王骐龙和毋辉已经习惯了,可是王骐龙并没有拿出自己的斧头。

而是用默笙的匕首,他没有把匕首还给默笙,一是没机会,回复过之后他就直接往前走了,而是默笙现在没办法战斗,还不如自己用着。

上面属于默笙的鲜血已经快消失了,事实上,王骐龙一直以为这是魔兽的血,可是他不知道,这个匕首上面,从不留敌人的血。

如果不是默笙的血比较特殊,肯定也不会留下,这个匕首不反光,不沾血,只用来杀!

他们没有任何的废话,钱笑的小草已经像针一样扎过去了,看样子就像暗器一样,不过以现在钱笑的力量来说,根本扎不透魔兽的身体。

当魔兽已经准备好防御的时候,小草突然缠绕着他们的身体,虽然不能限制他们的动作,但是阻拦总还是可以的,而这个时候,王骐龙已经动了,他的动作是那么的迅速。

他不知道这个匕首锋利的程度,所以只攻击魔兽比较脆弱的地方,鼻子,眼睛,因为不了解对战的魔兽,所以只能这个样子。

毕竟对于绝多数生物来说,鼻子和眼睛就是缺点,除了那个泥潭怪物,还不是他们现在可以对抗的。

王骐龙一击命中,可是刚拔出匕首,旁边一个狼形魔兽就挣脱了钱笑的阻挡,小草断成两截,与其同时,一个水球从它嘴里涌出来,轰向王骐龙的身体。

“噗!”这个水球的威力超乎了王骐龙的想象,被轰飞出去,喷出一大口鲜血,匕首掉落在地上,就当王骐龙挣扎着站起来的时候。

钱笑看到了那个匕首,这是老大的匕首,而且老大用它杀过不少敌人,钱笑对这个匕首还是非常眼熟了,几乎老大遇到比较难以战胜的敌人的时候,都会拿出这个匕首。

而他,就是此时作用这个匕首杀人的人,可是他还没有傻到近身战斗,毕竟王骐龙都被轰飞了,别说他了,旁边没有树木,他就是一个垃圾。

可是他有小草啊,三四根小草到了那个匕首旁边,缠绕着匕首的柄,速度极快的冲向那三只魔兽,要知道,钱笑可以控制小草阻拦默笙的攻击。

控制这么一个匕首,那简直不要太轻松,可是他还是小瞧了这个匕首锋利的程度,竟然非常顺利穿过了三个魔兽的头部!

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儿,难道这三个魔兽的头颅是用豆腐做的,想到这一点,他晃晃脑袋,小瞧谁也不能小瞧魔兽啊。

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解释了,那就这个匕首,比他想象的要厉害的多,可是他根本没有往这个匕首中灌输灵力。

其实别说钱笑了,默笙也没有,因为这个匕首根本没有办法灌输灵力,也就是说,这个匕首只是非常锋利!

事实上,默笙也只是用了这个匕首锋利的程度。

钱笑收回自己的心思,赶紧跑到王骐龙的旁边说道:“胖子,没事儿吧。”说着,他的灵力已经灌输在王骐龙的体内。

渐渐,王骐龙的脸色好转起来,钱笑把匕首塞到王骐龙的怀中说:“胖子,你怎么那些老大的匕首?”

王骐龙把刚刚的事儿说了一通,而且他刚才也看见,是钱笑控制这把匕首,直接刺透了三个默笙的身体,看起来特别爽!

“唉,也不知道毋辉和炫玥打得过打不过,老大醒了没有。”钱笑重重叹了一口气,有些担忧,他们两个本身就是什么也不知道。

现在杀了魔兽,更是不知道去哪儿了,不过两人也没有含糊,把魔核掏出来之后才开始交谈:“哎胖子,你说我们的大嫂去哪儿了呢?”

王骐龙摇摇头,把玩着一颗紫宝石说:“这谁知道啊,我估计老大想要找到大嫂需要不少时间呢。”随后他才说:“笑笑,我们拥有一天是要分别的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钱笑的脸色有些难看,虽然他知道王骐龙说的是事实,可是他真不想那么早接受。

王骐龙拍了拍钱笑的肩膀说:“你看看,你又装傻,其实你心里跟明镜一样对吧,你看看你,药剂天才,还能给别人恢复实力,到那个宗门不是当宝贝一样宠着。

我呗,中规中矩,虽然天赋还可以,但是不够努力,也就进个二级宗门,马马虎虎很难有出头之日,辉和炫玥,你也看出来了, 他们两个背后的势力肯定不一般,注定不是一路人啊。

到是老大,你看他在那个地方安稳过嘛,学院,异空间,甚至最后在整个帝国乱逛,我们总有一天会分开,到时候,估计我们才会真正的长大。”

王骐龙说的很慢,语调有些悲伤,他们在一起已经三四年了,突然说分开,就算他是一个大老爷们,也未免有些悲伤。

“我想跟着你们,不想跟你们分开。”钱笑喃喃自语,不过大声说出来却是另外一番话:“放心吧胖子,我们兄弟几个永远是兄弟!

老大、大嫂、二哥、二嫂、你、我们几个人虽然以后可能不在一个地方,可是如果有事儿,我们还是会很快集合的。”

到这儿,两人便没有说话了,不是不知道说什么,而是不想再说了,这个话题多少有些沉闷,可是他们又在想象以后的生活。

可能以后会加入一个不错的宗门,宗门长老们可能会很护短,可能会遇到自己喜欢的人,可能会变得强大,可是身边却缺少了几个人的笑声。

最后才得出一个答案,可能现在就是他们最美好的时光。

外面,一个石头上面坐着个光头男,身上穿的破破烂烂,但是腰上却戴着一个袋子,七彩的颜色,看起来格外耀眼,这可能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。

可是再仔细看出,他的头上却也不是什么东西都没有,后脑勺的地方有一个酷似纹身的图案,每次光头男呼吸的时候,他后脑勺的图案都会闪闪发光,看起来非常漂亮。

再加上他本就坚毅的五官,看起来挺帅的,应该很多小女孩儿喜欢这种类型,可是他此时眉头紧皱,后脑勺的图案发着灰色的光,看起来有些骇人。

“哟呵,不错嘛,可以杀了我的常山十三护卫,到是有些能耐,不过接下来还有黄葫芦山兄弟,虽然之声六个,但是你们。”说到这,他啧了两下嘴继续说:“不好受哦!”

刚说完,他的身边不知道从哪儿钻出了一个小浣熊,看起来挺机灵的,像个人,或者说像旺财以前的样子。

不过旺财看起来还有个人样,它就是完完整整的浣熊,而浣熊也是在一旁叽叽哇哇,或许其他人看着可能会感觉挺有喜感,可是光头男却能听懂它说的话。

“主人,我把你写的信送过去了,雷枝焱好像有些不开心,想把他们几个人的命留着,而且似乎还有精蛊宗的事儿。

主人,我看雷枝焱根本不知道传说中的雷燕山在哪儿,我看还不如把他当食物喂给大哥们,别忘了,大哥们才是老大你的实力所在!

如果精蛊宗的人来了就麻烦了,你也说过,那就是一群疯狗,逮住谁咬谁的。”

说完,它便往地上一跪,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来一根笔,上面的毛看起来像人身上的头发,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来一张皮,用来写字,而墨水,则是血液,至于是什么生物的血,浣熊也不清楚。

“雷枝焱那个臭小子不是不知道,我老赵最讨厌的就是拐弯抹角的人,把这个信带给他,看他如何说。”光头男摸了摸后脑勺的图案。

突然觉得有些焦躁难忍,从介子手镯中拿出来一个死尸,往它的脖子上咬了一口,喝了起来,最后一抹嘴上的血大声喊到:“爽!”

而精蛊宗,此刻已经接到雷枝焱传来的信息,是一封信,不过这封信却是实实在在的纸张,摊开写封信的是一个留着山羊胡的人。

看着信上面的内容:默笙在考核区,速来,带上我需要的东西!

就只有这几个字,却让那个山羊胡的中年男子非常兴奋,他的手在桌子上敲来敲去说:“不行,这个事儿不能透露给其他人,姬野现在风头正盛,如果把默笙抓回去,说不定我能得到不菲的墙壁!”

说着,一直小虫从它的胡子中爬出来,他接过那个小虫说:“亲爱的,我们马上就又要出发了,这次如果成功了,就可以给你好多毒虫吃……”

谁知道,看起来这么人畜无害的小虫子,已经杀害了不下千人,甚至吃过的毒虫也不下万个,如果让他的这个毒虫咬一下,没有他的解药,根本活不过三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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