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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戮

第一百二十二章狗剩往事

谈话整整进行了一个多时辰,他们对所有的事情进行了梳理,也确定了他们即将做的事情。

默笙现在最主要的目标就是联系到孙圣,然后返回学院区,保证了学院区的安全之后,把钱笑带出来,这样,他的任务就基本完成了。

贾丁一则稍微复杂一点,他要先联系到贾雯,和其他灵宝拍卖行的人员,进行仪器方面,然后暂时取消多个帝国的财产流动。

其余就是带领着其他人,研究异族血液的秘密,这个研究应该会持续一段时间,其他的就是等贾雯的信息,也透露出,贾雯去执行了一个秘密的任务,这个任务就是有关异空间的。

青岚则是联系好青栀,做好帝国方面的问题,在不引起恐慌的情况下,解决这个事情,同时还有一个事情要解决,那就是姬家军队的问题,但是他没有放在心上。

姬家军队现在全部都是异族,他们不出手,孙圣他们也会出手的。而且别忘了,还有天弃者,这是一股不弱于守护者的力量!

默笙走出房间,看见天上的太阳,默笙吐出一口浊气,现在不是感觉累的时候,他不知道去哪儿找孙圣,现在只能等着孙圣来找自己。

“怎么了,不陪贾丁一去研究那些人的血液吗?”抓星走过来,现在默笙的旁边,仰头看着天空。

“那些事情交给他就好了,我应该是搞不懂的。”默笙自嘲的笑了笑,如果可以,他只想在这个世界上好好研究器魂。

可能成为炼器大师,保护着青汐,保护着自己的家人,可是青汐必须找到岕的传承,自己的家人,他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家人承受的是如何的危险。

思绪收回来,现在说这些是没用的,不过他还是开口说:“你说他们也是人类?”

他从来没有承认过那些异族是人类,但是抓星的话却让他大吃一惊:“对啊,他们也是人类。”

说着,他坐下来,躺在地上,也不管地上脏不脏,可能只是为了享受这片刻的命令。

“修真空间有一种生物,是默笙和人类的结合体,我们叫他半兽人,甚至半兽人跟人类交合,生出来的更像是怪物。

我的母亲就是半兽人,他是半兽狐人,我父亲是人类,是我们帝国去修真空间的一个人类,他们跨越了种族,生下了我。

他们并没有错,在修真界,我这种人有很多,他们没有歧视,我也加入青栀元帅的军团,成了第一个女上将,可是那些自落枫帝国去往修真界的人却看不起我,甚至看不起半兽人。

不过他们只过了一段时间,就对我特别崇敬。我的身后现在还有一个尾巴,我并没有感觉它难看,相反,那是我的骄傲。其实我们都是人类,不过是内心的偏见阻碍了你的答案!”抓星的声音不大,但是对默笙却是一种冲击。

默笙想到,上辈子不也有这样的例子,被狼抚养长大的,算是人吗,生食人肉,喝人血的野人算是人吗?答案似乎不那么重要。

“可是他们贪婪,嗜血,丧心病狂。”默笙只有这么一句来反驳,可是这个反驳,他自己都感觉太过苍白无力!

“难道人类不是吗,你看看这个城里的人,外面的人,甚至修真界的人,那个不被自己欲望支配着,他们贪婪,杀人不眨眼,甚至有的人更是连自己的同门和家人都杀害?”抓星的话里还是没有太多的感情。

默笙感觉自己有些冷,他知道抓星说的是对的,很正确。

抓星起来,看了默笙一眼说:“有时候,你的决定非常重要,一定要坚信自己心中的想法,不要被其他东西左右,也不要你的世界观成立在你接触到的人身上。”

说着,她走了,没有回头,也没有再给默笙说一句话,只留下默笙在原地愣着,发呆!

学院区:

星殇没有在鹤云学院,而是在一个隐秘的地方,这是他派人早就挖好的一个地洞,没有人知道这个地洞的存在,因为知道的人,已经被他杀了。

当天帮他治疗的老师现在他面前,看着满脸兴奋,但有些犹豫的星殇说:“来吧,既然已经决定,那就不要在犹豫了!”他的眼中满是疯狂。

他知道,自己只是一个装载体,星殇才是真正的归宿。

可是星殇没有同意,而是抬头问:“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没有善恶之分吗?”

老师冷哼了一下,似乎对这句话有些不屑,他已经等了那么长时间,也不在乎这一时半会儿,既然如此,不如跟星殇好好聊聊。

他的瞳孔渐渐方法,时间似乎回到了若干年前。

当时因为正逢两位风头正盛的皇子争夺皇位,天下并不太平,马贼,贪官压榨百姓,城主也跟着一起剥削,民不聊生。

当时的帝国最东,有一个小村子,甚至连城主也没有,只有一个村长,这里没有马贼,因为马贼也看不上他们村子。

村子里只有两百多个人,不算多,虽然生活不富裕,但是凭着村子里面的土地,果树和一条冬天也不上冻小河流,他们过得十分开心。

没有马贼,没有剥削,他们每天就是耕地,偶尔上山打猎开荤,这种快乐的生活,他们已经过了上百年了!

有一天,村长的儿子,狗剩出去打猎,他是村子里面最壮硕的男子,娶了村子里最漂亮的姑娘翠花,他们家不种地,想吃蔬菜了,随便谁的地田就可以摘取。

但是相反的,狗剩打猎总是会把肉食分给整个村子的人,他刚打死一个白兔,虽然白兔小,但很算不好对付,正准备休息一下,突然看见了一个迷路的人。

迷路的是一个看起来就有钱的公子哥,他身上穿着的衣服,是上好的丝绸,狗剩从来没有摸过那么顺滑的衣服。

迷路的人饿极了,也渴极了,心地善良的狗剩把打开的兔子烤了,还给公子哥喝了自己带的水,但是没想到,公子哥只喝了一口便吐了出来,嘴里还嘟囔着:“呸呸呸,这个水怎么这么臭。”

臭吗?狗剩没这么认为,这个水他已经喝了二十多年,他的父亲,老婆,孩子都喝的这个水,他憨憨的挠挠头说:“俺这儿只有这种水,你就将就住喝吧。”

这样,那个公子哥才勉强把水喝了,吃饱喝足,狗剩要去打猎,公子哥突然看中了狗剩手机拿着的东西,那是紫红色的的金属,做成的大刀。

他们没办法把刀磨的太锋利,但是就算如此,也是吹毛断发,这是他们村子里面常见的金属,他没有感觉奇怪,但是那个公子哥感受到了。

“你这是什么东西,挺好看的,能送给我吗?”公子哥虽然是询问的语气,但是并没有商量的意思,反而有点淡淡的威胁。

“不中啊,这是俺爹给我的语气,俺们家用了几百年了,这样吧,我把这个送给你。”说着,狗剩掏出了用那种金属做成的小刀,不够精致,但是却非常漂亮。

这个匕首杀伤力不够,一直没用过,今天确实送给人了,作为交换,公子哥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,让狗剩拿走。

这样的丝绸衣服他有很多,但是这样的金属却不常见,公子哥很开心的离开了,那些那把做工并不精致的小刀。

狗剩更加开心,这是他第一次摸到这么丝滑的衣服,不敢有任何的马虎,他知道自己总是出错,所以把丝绸塞到衣服里,也不打猎,就往家有。

“这么舒服的东西,老婆一定会喜欢嘞,到时候也给爹爹做一件,也给孩子做一件。”

他算到了所有人,但是没算到自己,可是这并不妨碍他的好心情,那个时候,整个村子里面传来了,狗剩捡到了一个好布料。

不过没有人嫉妒,相反,每个人都开心的夸狗剩:“我咋说来着,狗剩这个娃娃就是有福气,我看翠花真是享福了呀。”

“那可不是嘞,也不知道我家娃娃啥时候能这么能干。”

狗剩想着,明天已经要努力,争取打死一头野猪,到时候,让整个村子都开荤,可是他却不知道,在他旁边的一个城池中,那个公子哥已经到了家。

“父亲,父亲,我回来了,你看我带回来了什么。”公子哥连跑带叫,搞的大厅那个中年男子皱眉。

“我怎么跟你说的,做人要稳重,你看看你,以后怎么当城主,怎么管理这个城的人。”

“哎呀,不管他们死活,父亲,我找到了一个让姬泽皇子高兴的东西,你快点看看。”公子哥满不在乎的大叫,他才不管城中那些贱民的死活。

反而,如果得到姬泽皇子的青睐,他跟可能不在这个小城里面,可能会去首都,当一个大官。越想越兴奋,他高兴的说:“父亲,这个东西是一种没有发现过的金属!”

说着,他凑到自己父亲的旁边说:“你也知道,我经常去炼器师分部玩儿,里面所有的名贵的金属我都见过,可没有见过这样的金属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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