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五章敖烈登场
救命?默笙确保自己没有听错,确实是救命的声音,好像是白鬼的声音,他发现一次确实冷静不下来,白鬼在哪儿,到底是什么事儿,让白鬼喊救命!
“老大主人,我们要去救他吗?”旺财说着,然后他就把白鬼的位置报出来了:“往东五十米,大概就是那个位置。”
他无法左右默笙的想法,所以干脆就让默笙做出选择就是了,默笙的手紧紧的握着,他实在没办法让自己保持等待。
缥缈,他中途变换了大概三次位置,最后一次才冲到白鬼旁边,白鬼此时躺在地上,身体的半边已经没有了,嘴里往外吐着血。
“默笙,默老弟你来了?”白鬼的声音并不虚弱,反而特别精神,他仅存的知道手臂动了一下说:“我的所有宝贝都在腰上,你拿去让你朋友学吧。”
说着,他闭上眼睛,可能这个事儿就是他最在乎的事情,后继有人?默笙自嘲的笑了笑,他摸出白鬼腰上的小册子,册子很厚,显然记载了很多东西。
其他的,默笙没有再动,他这个时候也不顾外面是否危险,他拿出自己的宛凤,在地上挖土,只有把他埋在土里,可能才不会被野狼吃掉。
渐渐的,一个小坑挖出来,默笙把白鬼放进去,土一捧一捧的往里面送,他的动作很慢,终于,他进行到最后一步了。
“白鬼大哥,一路走好!”说完,他站起来,他感觉自己已经到了临界点!
“来啊,TM谁这么大本事,有种你出来啊!”默笙生气的吼,但是却没有忘记让旺财注意周边的一切,他这一招叫激将法!
雾气慢慢散去,就在默笙前面三米的距离,站着一个人,而那个人默笙非常熟悉,名字叫小屁孩儿,或者,默笙从来没有真正知道他的名字。
“默笙。”小屁孩儿的眼睛没有神采,他叫了一声,但是默笙呸了一声,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说:“是你杀了白鬼,我会替他报仇,你会死!”
谁知道,小屁孩儿的反应非常剧烈,他咬着牙,握着剑气说:“我昨天跟你说那么多,那都是也的真心话,我从来没有想过犯错,可是为什么你也不理解我?”
说着,他的外貌发生了变化,他的脸上,左右两侧长出了獠牙,眼镜是蒙蒙的紫色,身上的皮肤变成了暗红色,就像是地狱里面的人物!
“看,这就是我现在的样子,没有人喜欢这个样子,可这一切都是灵宝拍卖行造成的,如果灵宝拍卖行没有发现那个地方,我就不会变成这样,变成我自己也讨厌的怪物!”
“呵呵!”过了很久,他笑了,笑容是那么纯净,那么的干净,就像从未沾染过社会俗气,一个十六岁少年的笑容。
他抽出自己的剑,砍掉了自己的一个胳膊,然后剑锋指着默笙说:“来吧,公平的战斗!”
默笙没有说话,他抽出自己的匕首。默笙动了,猎影杀,再次出现的时候,已经在小屁孩儿的身后,小屁孩儿也反应过来,转身,到底,刺剑!
两人的身形交错起来,默笙有些反悔,为什么他不相信白鬼,为什么刚才不是直接拉着他的手,可是世界没有后悔药。
就在默笙想这些的时候,他的匕首已经插进小屁孩儿的心脏,他自认没有这样的本事,可是他没有问为什么,而是抽出自己的匕首,冷眼看着小屁孩儿慢慢躺在地上。
不知什么时候,默笙的手中多了一个纸条,他把纸条放回枯叶戒指,释放星辰火,把小屁孩儿的尸体燃烧。
其实整个事情发生不到一刻钟,默笙也有些迷惑,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,为什么自己的匕首会插到小屁孩儿的胸口,为什么事情跟自己预想的完全不同,不应该是一场不是你死,就是我活的战斗吗?
默笙看了看好好堆起的坟堆,他没有说话,用尽自己最快的速度,离开了这里,离开这个让他充满疑惑的地方。
“哼,办事不利,还好说一心一意投靠我们!”在小屁孩儿的身边,出现了一个跟他样貌差不多的人,不过比小屁孩儿要矮小很多。
另一个人则是直接把白鬼的坟给挖开,掰掉白鬼的一个胳膊之后,放在嘴里啃了起来,说道:“这个事情也很正常,他对这个世界并没有恨。”说着,他把刚吃进嘴里的碎肉吐了出来。
“呸呸呸,这个肉是什么味道,算了,我们还是快点去找老大吧,我们马上就要行动了。”
已经离开的默笙,当然不知道白鬼的坟被挖开,他停在一个石头后面,打开了自己手中出现的纸条。
默笙,默笙老弟,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叫你了吧,你不用奇怪,我是小偷出身,在你手里塞一个纸条,这是基本功!
我想了很久,才写下这个纸条,感谢你让我明白这个世界还有一点最起码的光明,事实上那两条鱼是我弄死的,以此满足内心诡异的满足感。
我活了23年,我才明白,这个世界就是有钱人和有实力的人的游戏,我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灵宝拍卖行,可是没有人回去怪罪他们,一会有人来质问我。
苍蝇不叮无缝蛋,你凭什么说是因为灵宝拍卖行,我受够了这样的言论,明天,我可能会自杀,或者让你杀了我,我拜托你,用火焰把我的尸体焚烧。
火焰是神灵的恩赐,它有世界最无私的光明,可是我却未曾拥有,我想告诉你,我的名字叫培南,我是一个好人。
那个地方的血液有传染性,只要沾染,就会变成像我这样的怪物,姬友军队的所有人都是怪物,而且,学院区应该也有这种怪物。
默笙老弟,我喜欢你,你就想我生命中的光明,照亮了黑暗的我。
执笔者,培南
默笙握着纸的手微微颤抖,将死之人其言也善,他明白为什么自己敌得过小屁孩儿了,不,现在应该称之为培南。
“老大主人,难道这就是你们人类的情感吗?”旺财说着,他发现出来的这一点时间,比他在秘境里面的288年知道的还要多。
默笙摇了摇头,想了一会儿才说:“人类的情感是最复杂的东西,我也搞不懂。”
他搞不懂,旺财搞不懂,或者说,没有人能搞懂这个问题,他拿出一个小天雷,放出来。
小天雷就像是一个狼烟,往上升,十丈,百丈,紧接着是爆炸的响声,他手里攥着姬友勾搭异族的证据,现在必须交到青岚手中。
而现在他必须跟酒约他们聚合在一块儿,他自己太危险了,可是默笙没有想到,跟其他人在一起,才是真正的危险,默笙当然不会想到。
落枫城旁边的小城中,这是青府的聚集地,青府为了更好的沟通外面,所以没有在落枫城的皇宫扎根。
“上将,白马怎么了?”一个长得五大三粗,穿着铠甲的战士问了一句,这个青府牵出来的马,是整个军队中数一数二的好马。
从来不知道恐惧,而且看见现场就往上冲,从来没有怕过,所以这里的每个将士都特别喜欢这个白马,而这个白马就是敖烈。
“不知道啊,白马从参军到现在,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,怎么现在开始乱腾腾闹,而且从昨天开始到现在!”上将是一个女的,穿着盔甲的他颇有几分英气。
“上将,你说它是不是想逃跑,害怕了?”将士挠头说着,他能想到的原因也就这一个,不是害怕,难道是想去战斗啊!
“害怕你个头,你害怕了,它都不会害怕!”上将瞪了一眼自己的手下,摸了摸白马的头,这个白马她是了解的,不可能临阵脱逃啊!
她记得很清楚,有一次被马匪用弩箭射杀,他挡下大部分的箭之后,是白马仰头,帮她挡住了一个箭,这让白马受伤躺了三个月。
自此之后,她没事就过来给白马擦身体,但是白马身上的伤疤也越来越多,如果不是白马的毛发比较旺盛,可能看起来还不如其他的马俊俏。
可是敖烈不在乎,他只记得默笙当初给他说的话,参军,成长,他不想拖累自己的主人,可是他昨天感受到自己做主人的气息。
他知道现在外面非常危险,所以他想办法出去,嚎叫,挣扎,可都于事无补,他想在主人身边,尽自己所有的力量帮助自己的主人!
也让自己的主人看看,这么些天,他成长了,变成了当之无愧的马中王者,甚至好多将领为了抢夺他打了起来。
“对了,我想起了一个事情!”上将突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瓜子。
“什么事儿,上将?”那个将士被自己的上将训斥,还在自责呢。
“我听说,这个马以前是有主人的,不过那个主人想让他成长,所以才会被牵过来参军,难道是关于他主人的,而且我听说,他主人去学院区了,现在学院区不是跟外面隔绝了吗。”上将思考了一会儿。
“不行,我还是得让白马去看看,如果真的是他主人,而且错过了,我感觉白马会愧疚一辈子的,而且以后永远也上不了现场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