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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戮

第一百一十一章二狗叔

默笙点了点头,他现在甚至有点想笑,大憨的表情,神态和语气,就像一个犯错的小孩子,再加上他两米多的身高,身上的肌肉块儿,还有身后的斧头,这个反差萌……

“你还好意思说,明天去杀魔兽,你回去休息吧。”酒约气不打一处来,把酒壶塞给大憨,他还以为酒约不会让他再喝酒了,没想到这次酒约这么开明,也不管明天是不是杀魔兽了,今朝有酒今朝醉,先走了再说,如果老大反悔呢。

看着大憨蹦蹦跳跳的离开,这里的人也嘲讽着大憨,但是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笑容他们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。

“对了念汐,你有休息的地方吗,不行你今天晚上跟我睡一块儿。”酒约很细心的休息到了这个问题,虽然默笙没有穿校服,但是他知道默笙一定是学生。

“不用了酒约大哥,我有地方住的。”默笙拒绝,默笙说话本来就直接,而且默笙真的非常喜欢他们,跟他们在一起最起码什么都不用思考。

明天可能就身死魔兽腹中,那今天还想那些干嘛,不是自讨苦吃,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休息,放松,甚至有些人琢磨着找个女人泄泄火。

小屁孩儿过来拍了拍默笙,因为身高问题,只能拍到默笙的头,他说:“我带你出去逛逛,现在还早。”

确实,现在太阳还在天上悬着呢,远远不到休息的时候,默笙对小屁孩儿有戒备心,但也没有拒绝,点点头。

“你不用这么小心,说实话,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,好不容易来一个新鲜血液,跟你说几句话罢了。”小屁孩儿的说的满不在乎,但却真诚的看着默笙。

“好,走吧。”默笙说道,他本就没有拒绝,突然小屁孩儿这么一煽情,他突然还有点接受不了。

他们走出这个不知名的赌场,走出猎手的根据地,小屁孩儿伸了伸腰,懒洋洋的说着:“好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。”

“不,现在有战争,好多人还没有活路呢。”默笙皱着眉回答。

“你这个小子,懂得挺多。”小屁孩儿说着,他指了指空无一人的小巷说:“知道吗,我曾经是个小偷,灵士境界的小偷,没有听说过吧,我曾经数过,这条小街上曾经有过3725个人,可是现在一个人也没有了。”

“可是战争总归过去了,到时候这里又会恢复曾经的模样。”默笙点点头,没想到小屁孩儿曾经还数过一条街上走动多少人。

相必他一定对这里非常有感情吧,默笙这么想。

“走吧,我带你去瞧瞧以前我最喜欢去的地方。”小屁孩儿说着,领着默笙去了好多地方,但都没有太漂亮的。

一个被拆了一半,不知道为何搁浅的墙根,那里有个石头,小屁孩儿说那是他睡午觉的地方,在墙根的角落,他挖出了半块儿玉佩,那是他最宝贵的东西。

一个小水潭,那是小屁孩儿消遣时光的地方,里面有两天鱼儿,一条金色的,一条黑色的,可是默笙赶去的时候,那里的水已经黑了,小鱼儿也成了尸体,翻肚白飘着。

可是钱笑并没有任何遗憾的感觉,接着带默笙逛着,过了一个时辰,默笙终于还是问出:“你为什么带我逛这些地方啊?”

小屁孩儿自嘲的笑了笑,他看了看天上并不刺眼的太阳说:“我是小偷,采花大盗,甚至杀人放火,我不是好人,所以我没有朋友,我见你欢喜,所以跟你多说几句。”

默笙没有怀疑,因为旺财感受到,小屁孩儿的心里没有情感波动,他说的是真话。他点点头说:“我懂。”

“不,你不懂,你记得,成为强者一定要心狠手辣,不要有一点犹豫,记得,不要有一点的犹豫。”这是一个劝告,但是默笙不知道为什么小屁孩儿重复了两遍。

但是他没有多想,而是跟着小屁孩儿继续逛着,直到肚子咕咕叫的时候,默笙被带过去一个不大饭馆,饭馆早就没有人了,食材大部分也被带走吗。

但是小屁孩儿的手艺就像酒店里面的大厨,把最普通的蔬菜,变成了可口的佳肴,默笙吃过赞不绝口,这是他吃过最好吃,也是最有感觉的一顿饭。

一个饭馆,两个人,三个菜,四个桌子,赏着窗外的五颗柳树,以前啊,上面听过六个家雀儿,说着七个人的秘密,分享这八个人的糗事。

这一刻,他们什么也没想,一个二十岁出头,一个十岁模样,就像两个多年未分开的老友。

吃过,两人分开了,默笙慢慢走到了青府的地方,他抬头便是先看见器行,那是他初次认识师兄的地方,里面的几个王龙的徒弟,应该已经跟青岚投入现场。

往里面走,默笙看到了那个裁缝店,突然,默笙感觉那个裁缝店店员,似乎也不算令人厌恶,默笙想起来,在这儿,别人还说青汐是小魔王,不知道他现在看青汐的样子,会不会被吓一跳。

这里充满了默笙进入落枫城之后的多半记忆,也是他最美好的记忆,突然,默笙想到了一个地方,阴阳湖,那是他跟青汐敞开心扉的地方。

那里似乎种着青汐最喜欢的花花草草,如果任务归来,把这些花草种到水牢那边,不知道青汐会不会很开心。

有些有些,默笙到了青府,青府的大门紧闭着,旺财感受到,里面似乎只有一个人的气息,默笙有些激动,不知道留在这里的人是谁。

会是那个管家,又或者是那个伙计,丫鬟?

默笙猜不到,他推门进入,里面还是干净的像刚擦过,没有任何的灰尘,可是却再也见不到跟他们打招呼的人。

默笙并没有刻意的去找藏在青府的人,默笙想着,可能是一个流浪汉,也可能是因为战乱不知去处的某个乞丐。

默笙先去了马圈,他似乎是跑着过去,当时藏着敖烈的绳子已经被放开了,默笙摸了摸那根柱子,他对敖烈说的话,到现在还还会在他的脑海中响起。

严格说来,敖烈才是他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,他有什么话,会跟敖烈说,有什么事儿,会跟敖烈商量,可是现在,敖烈身上的绳子犹在,人却不知道哪儿去了。

他叹了一口气,离开了这里,他第二个去的地方,是他跟青汐的私人训练场,这里,可是他最怀念,也是最喜欢的地方。

他随手拿起一柄大刀,武动了起来,竟然还真有那么一回事儿,默笙把大刀放回原处,他还记得当时给青汐选择语气。

他的语气叫宛凤,青汐的武器叫忘声,他们的武器,可能一辈子都会叫这个名字吧。

默笙双腿发力,跳到了青汐的房子之上,他记得,他曾经在这里讲过故事,只给青汐一个人讲,似乎好久没有给青汐讲故事了,如果有空,补上吧。

他就坐在房子上,感觉全身心放松了,明天将会是厮杀,他感觉,往后的十天会是非常艰难的十天,估计日子不会好过了。

“少爷,少爷是你吗?”突然,默笙听到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!

这个声音是,二狗!

默笙有些激动,连忙站起来,样下面瞟,真的是二狗,真的是他的二狗叔!

感觉自己的大脑被炮弹轰了一下,默笙愣了愣,似乎是不敢相信,默笙跳下去,赶紧握住了二狗叔的手,他的眼泪已经不收控制的留下来,没想到,没想到过去了这么长时间,还能见到二狗叔。

狠狠的抱着二狗说:“二狗叔,我想你了!”他几乎没哭过,可是现在他忍不住了,二狗就像是他的亲人,不,二狗就是他的亲人!

“二狗叔,你的腿是怎么回事?”默笙送来自己的胳膊,发现二狗脚下空荡荡的,竟然少了一只脚,上面绑着两根棍子,支撑着他走路。

“少爷,您还说我,您看看您的胳膊,老爷看见,会骂您嘞。”二狗不好奇的拍了默笙的头一下,可是他怎么舍得用力呢?

默笙享受的笑了笑,他炫耀的扬了扬自己的手说:“这个是灵器,回头我给你弄一个,让你可以重新走路。”

顿时,他坚定了自己的思想,他一定要苦练炼器,如果他可以击败修真空间的炼器宗的人,那么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将这些东西发布下去,不知会造福多少老百姓!

“二狗叔你说,你的腿到底是怎么回事,谁干的?”默笙丝毫不跟二狗商量,如果是某个人干的就算是皇上,他也会亲手杀了他。

小屁孩儿说他不是好人,巧了,默笙也不是,我可以心存善念,但是我不会对威胁我的人放松,杀之,便是最高的解决方法。

“哪儿会是人嘞,都是那个该死的白眼狼害得,当时,我跟你走丢,我感觉你会去守望,我在守望等了一个月,找了两个月,可是没有你的任何信息,我着急,我慌啊,然后出发去落枫城,我知道你已经到落枫城,我一定要在这儿找到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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