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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案纪实

第34集 广州分尸案

每个人小时候可能都模仿过电影中的人物,可能模仿主人公的穿衣打扮,可能模仿主人公的说话方式,但你会模仿主人公杀人吗?

我们今天要讲的这起案件里的罪犯罗树标,就是因为受到了电影情节影响,所以才开启了自己的犯罪生涯。

1990年2月至1994年9月,广州市连续发生了19宗强奸杀害女青年的案件,而且其中有18宗都被分尸丢弃在野外。

据现场勘察,受害者均为年轻漂亮的女性,且大部分都不是广州本地人,而是从外乡来广州打工的外地人,并且在这些受害者中,一大部分从事的职业都是上不得台面的暗娼。

这些死者的死亡原因,均是被勒住颈部窒息而亡,凶手不但作案手法一致,连处理尸体的手法也都是相同的 。

自建国以来,广州就没有发生过性质这么恶劣的连环杀人案,即使是在全国,像这样的连环杀人案也极为少见。经过媒体的报道,一时之间,整个广州城人心惶惶。

此系列案最早发生在1990年2月中旬,当时还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。

直至1990年10月,第四起系列案件发生后,引起了当地省公安厅,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,立刻成立了专案小组,将此案列为全市头号必破案件。

采取了调查摸底,审查可疑对象,设卡堵截、巡逻伏击、刑事技术、取证签定、情报资料、检索及技术侦查等措施。

经过长时间的摸底排查,共查到可疑人员3260人,意外破获其他案件86起,随着案件的增多,专案组从起初的30人增加到了100人,还广泛发动民警,民众对此系列案提供情报。

终于,皇天不负有心人,1994年9月19日上午8时,海珠区公安分局新窖镇派出所所长陆广容,接到外省女青年黄艳红的报案。

黄艳红称,昨天晚上12点在火车站她遭遇男子抢劫,还险些被其勒死。

接到报案后,陆所长立即出警,对案发地区进行排查,最终把目标定在了嫌疑人罗树标身上。

经黄艳红指认无疑后,立刻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罗素标,并对其家中进行了搜查。

结果,不但在罗树标家中收到了黄艳红被抢的手袋,还在其家中的床上、床头柜内,发现了上百件有穿戴痕迹的女性内衣。

经一系列勘察、审讯,警方证实罗树标就是系列奸杀抛尸案的犯案嫌疑人。

至此,经历了1643个日日夜夜,警方终于将罗树标这个杀人恶魔抓捕归案。

罗树标,生于1954年8月20日,广州市人,出身工人家庭。

还在读书时,他就经常盗窃。高中毕业之后没上大学,而是去学了木匠。

1974年又因盗窃,被送去劳动改教两年。

1977年初,刚从劳教所出来不久的罗树标,又潜入市家电研究所进行盗窃,就在他拿完东西即将离开时,被刚巧回来的女事主冯丽云给发现了。

一看到罗树标,冯丽云被吓得大叫一声,随后便嚷嚷着要报警。

听到冯丽云要报警,罗树标还没来得及思考,便冲了上去把她打翻在地,然后用双手钳制住冯丽云的两只胳膊,威胁她,如果敢报警的话就杀她灭口。

但冯丽云也是个刚烈的女子,一口咬在了罗树标的肩膀上,并大声叫嚷起来。

听着冯丽云的叫嚷声,罗树标是又气又急,情急之下,罗树标用手捂住了冯丽云的嘴,另一只手掐住了她的脖子。

刚开始冯丽云还在奋力挣扎,可过一会儿后,她挣扎的幅度越来越小,渐渐的便不动弹了。

等罗树标回过神来,冯丽云已失去了呼吸,看着眼前的尸体,罗树标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喘,他竟然杀人了。

这是罗树标杀的第一个人,也是他犯罪生涯的开端。冷静下来之后,罗树标简单的处理了冯丽云的尸体,随后便逃之夭夭。

1979年,罗树标又因盗窃被送劳动教养3年。

1982年解教,罗树标决定回归正常生活,于是便在同年9月结婚,先后生下一子一女。

可没想到,在1983年2月,他又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5年。又一次失去了自由,让罗树标的心灵开始扭曲,服刑期间开始出现偷盗女内裤、乳罩,进行性发泄的变态行为。

1987年刑满释放后,罗树标先从事个体装修,后来一直从事个体运输行业。

据罗树标交代,1987年被刑满释放后,他就迷恋上了观看色情录、暴力录像带,经常把自己关在屋内,看一整天或一通宵。

其中一套是以香港杀人割尸的出租车司机林过云为原型的,叙述一个杀人狂如何奸杀女青年,割外阴和乳房的英文录像带,对他的影响最大、最深刻。他感觉很刺激,并且起了强烈的模仿欲望。

为发泄欲望,罗树标经常盗窃女性内衣,仅他在笔记本上记载的就高达208次。而且他还经常将商场的废弃模特捡回家中,把偷盗的衣物穿在模特身上,用于欣赏和发泄性欲。

1990年2月7日,这是继罗树标上一次杀人后,第一次杀人奸尸。

他尾随了对方两个多小时,最终在新洲路段,将一位女青年骗上车载至琶洲乳牛场强奸。

一到了乳牛场,罗树标就露出了自己的兽性,停好车后他便朝着女青年扑了过去,欲对其实施强奸。

但那女青年拼命反抗,打斗过程中不小心抓伤了罗树标的脸,恼羞成怒的罗树标,解下自己的皮带勒住了女青年的脖子。

在一番挣扎之后,女青年失去了呼吸。对于第二次杀人的罗树标来说,已经没有了第一次杀人时的慌张。看着女青年较好的身材,罗树标竟对尸体起了邪心,不多挣扎他便选择了奸尸。

事后,他将尸体抛在敦和路边,第二天他还去案发现场勘查情况,冷静下来之后,罗树标又陷入了恐惧之中,生怕自己会被警察抓到。

但过了一段时间后,发现警察并没有调查到他头上,他便渐渐放下心来,并且认为警察只会侦破有因果关系的案件,他和受害人没有任何关系,警方是查不到他身上来的。

1991年2月,罗树标选择继续作案,随着犯案次数增多,他的心灵发生了严重的扭曲,每次深夜杀人之后,罗树标都会选择把尸体拉回家,放在阁楼之上,连续奸尸数日,直至尸体开始腐烂。

并且,他也开始模仿录像带中所看到的割尸情节,用小刀把那些被残害的女性的乳房,外阴割下来,烘干过后继续进行玩弄发泄。

尸体则分别用麻包袋、油桶、木箱包装好,凭着对新窖镇地域的熟悉程序,采取窜横巷,走偏僻的路线在下半夜驾车,绕过公安民警的哨卡和检查岗亭,抛尸在野外。

但他的犯罪行为,也有差点被发现的时候,那天,罗树标用木箱装好了一具女青年的尸体,准备到外面进行抛尸时,被妻子刘美婷发现了。

慌乱之下,他只好编了个谎言,说是不小心撞死了人,并祈求妻子看在夫妻的情面上,帮他一起隐瞒此事。面对罗树标的谎言,刘美婷深信不疑,并且帮丈夫隐瞒了这件事情。

因为长期没被抓到,罗树标渐渐得意起来,有时他会故意将自己的精液留在死者体内,想要看看警方能否查出来,和警察玩一场“生死游戏”。

极其变态的罗树标,每次作案后,都会将受害者的样貌特征,奸淫过程,自己的感受以及抛尸过程记在笔记本中,供日后回味欣赏。

后来怕笔记本会被警方发现,所以便将其销毁,过一段时间,又忍不住重新记录下来。

这本笔记,后来也成为了指控他的强有力的证据。

1992年5月25日深夜,罗树标因嫖娼被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,送去工读学校收教半年,在这期间,罗树标看到了市公安局有关女尸系列案的紧急协查通报,当时的罗树标害怕极了,以为这次肯定要被发现了,每日都生活在惶恐之中。

可没想到,幸运之神再次光顾了他,侥幸从工读学院脱了身。

虽然被关了半年,但犯罪的想法从未从他脑海中消除,当时的他如同上瘾一般,不奸杀女青年,就会感觉浑身不舒适。

1994年3月至9月,罗树标又用各种方法奸杀了4名暗娼。

直至被抓,罗树标一共作案19宗,杀死女青年18人。

1995年1月18日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罗树标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20日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罗树标被执行死刑。

一声枪响,结束了罗树标罪恶的一生。 幸运也许会一时光顾他,让他侥幸逃脱,但他最终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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