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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案纪实

第3集 牡丹江三道口特大持枪杀人案

人之所以被称之为人,因为其有人性。而有些人则不能称之为人,因为他们是杀人的恶魔。

1992年6月至1995年4月,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发生了一起恶性连环抢劫杀人事件。

凶手每次作案时间都选择在夜晚,每次都选择单独行动,在没有查明他的真实身份前,大家都称呼他为“暗夜中的独行恶魔。”

作案期间他一共残忍杀害了6人,其中三名都是警察。

作案之后,他连续逃亡了三年,最终才落入法网。

他之所以能连续逃亡三年,是因为他每次作案都不为抢夺钱财,也没有什么个人恩怨,随机选择下手目标,没有丝毫作案规律可言。

因为属于无差别杀人,所以警方无法通过关系网,来寻查凶手的身份。

一切都是毫无头绪,并且像这种无差别杀人犯,比报复性杀人犯更容易成为连环杀人犯。

因为他们杀人从来都不是有针对性的,可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些变态癖好,也可能是一时兴起,只为满足自己的心理欲望,便向无辜的受害者动了手。

对于这样的凶手,寻找起来极其困难,因为他们作案没有规律,所以寻找这样的凶手,对于警方来说极具挑战性。

但无论如何,要想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,既然他做了,那么便会留下蛛丝马迹,找到他,只不过是时间问题。

1992年6月14号深夜,黑龙江省牡丹市光华街上,几乎已经没什么行人了。

就职于黑龙江省海林市林业局工程公司的于某,因为工作原因,加班到很晚才下班。

就在他一个人路过光华街时,暗夜中突然冲出一个黑影,他从后方攻击了于某,下手很重。于某当场就昏迷了,那人把余某身上的钱财洗劫一空后,便逃跑了。

不久,有几个路人发现了晕倒在路旁的于某,于是便赶忙报了警。

警方赶到后,发现现场并没有留下什么有用的线索,因为当时摄像头并不普及,所以警方也没办法从这方面获得线索。

于某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,除了被棍棒武器打伤之外,并没有生命危险。

警方询问于某,案发时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,有没有看清凶手长什么模样?

据于某回忆,因为当时是晚上,光线昏暗,并且对方是从后方发动攻击,所以他并没有看清凶手长什么模样。

但是,于某却提供给了警方一条线索,对方的力气很大,一下子便把他给打晕过去,明显是想要他的命。如果只是为了抢劫,大可不必用这么大的力气。

这起抢劫案件还没有调查清楚,当地便又发生了一起伤人案,并且性质比这起案件要恶劣的多。

1992年6月29日,在于某被袭半个月后,在牡丹江市电力局附近,再次有人被抢。

跟上次略有不同的是,这次的受害者没于某那么幸运,当场身亡。死因,是被棍棒形器物击打头部所致。

短短半个月时间,一连发生两起抢劫伤人事件,造成一死一伤,而且手段还极其相似,这不得不引起当地警方的重视,警方猜测凶手可能是同一人。

如果是同一人的话,那问题就大了,接下来他还会不会继续做案。

通过调查,警方发现,这次凶手不但抢走了受害者的财物,还抢走了一个编织袋和一本日记。

调查结果出来后,警方便更感觉是一团迷雾,这难道其中另有隐情 ?不是为了钱才杀人,而是情感犯罪。

于是警方赶忙调查了两名受害者的关系,发现两名受害者除了居住在同一城市,几乎没有任何关联。

毫无头绪的警方,只好一边加大巡查力度,一边调查受害者周边关系网。

还没等警方获得任何线索,那凶手便再次出手了。

谁都想不到,在警方加大巡查力度后,那凶手非但没有收敛,反而还向魔爪伸向了警方。

一名公安民警在执行任务巡逻时,突然看到一个人在偷车,于是赶忙上前去抓偷车贼,本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偷车贼,没想到这个人竟然是伪装成偷车贼的马凶手。

趁民警不备,凶手再次下手,用棍棒击打民警头部,在民警昏倒时,马景湖抢夺了对方的枪支。

等其他民警赶到时,凶手早已逃之夭夭,几位民警赶忙把受伤的民警送到医院,虽然伤的很重,索性还是保住了性命。

问题的关键在于,受伤民警醒来后竟然对凶手毫无印象,只记得对方力气很大,是个男的。

经过此次事件,警方规定巡逻时必须两人同行,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。

但在不久后,那个恶魔便再次出手了,牡丹江市一学校食堂的服务员,被人发现死在了第一机床厂西门胡同。

而这名死者的死因,和其他前几名受害者一样,被棍状器物击打头部之死。

同样的,这名受害者跟前几位收害者没有任何关系。但通过作案手法来看,凶手应该就是同一个人。

这下可以完全确定,这是一起无差别连环杀人案。

并且事态已经很严重了,重伤两人杀害两人,袭警抢夺枪支。这次案件规模之大,已经被省厅列为督办大案了。

警方再次加大了巡查力度,每次出警至少有三名警员。但凶手却在这时消失了,整整一年都没有再出现。

在大家认为凶手彻底销声匿迹时,又一起重大案件发生了。

之前警方就担心,那凶手抢夺了民警的枪支,会不会此持枪伤人。

结果越担心什么越来什么。

1994年4月27日,巡警队队长杨桂林以及干警柴佳臣、张志军负责在北山体育场附近巡逻。

本是想寻找凶手的下落,可没想到凶手竟然找上门来。

并且还拿出了手枪,只听“砰、砰、砰”便夺去了这三人的性命。

之后有人报案,说在那里听到了枪声。警方马上联系了在北山体育场附近巡逻的,杨桂林小队。

可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,意识到不对,于是便立刻赶了过去。

当他们赶到时,就看到杨桂林三人倒在血泊之中。杨桂林和张志军已经没了呼吸,柴佳臣已经奄奄一息,还没来得及抢救,便在去往医院的路上牺牲了。

短短一天时间,牺牲了三名警员,警方十分悲痛,这次袭警事件也让他们意识到,凶手极其凶残,而且胆大包天。

警方对北山体育场进行严密的勘查,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,凶手在这里留下了脚印。

警方判断出凶手大约在25至45岁之间,而根据子弹的痕迹,也确定是当年被抢走的手枪。

1994年5月29号夜晚,凶手再次行动,李某和女友张某在江滨公园被人持枪抢劫,但对方这次没有开枪,只是用枪托打伤了他们,便逃跑了。

但在8月6号晚上,滨江公园又再次发生了持枪抢劫事件,这次凶手开枪了,李某当场死亡,女友被打成重伤。

凶手再次出现,并且再次行凶伤人,可依旧没有暴露身份,可见他有不弱的侦查能力和极强的反侦察能力。

这两起案件之后,警方并成立了巡察组,在江滨公园蹲守了很久,可凶手却再未出现过,就这样凶手又消失了一年。

1995年4月28日,又是北山体育场,干警杨斌正在跟治安员一起巡逻,突然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。

杨斌立刻进入戒备状态,并直接上前询问对方,而这人正是凶手,他没想到自己这次竟直接被盯上了。

见对方不开口,杨斌便示意治安员搜身,治安员很快便摸到了凶手身上的枪支,而凶手反应也很快,拔出枪支便要对着两人射击。

这次两人都中了枪,不过伤的不重,并且杨斌还记下了凶手的长相。

根据杨斌的描述,技术组立刻画出了凶手的画像。经过对比,警方发现,这凶手正是马景湖。

有了凶手的画像,这案子很快就可以了结,不久便有人举报了马景湖。

警方先是来他家中蹲点,在他家中搜到了被抢夺的枪支,随后又在他家中布下天罗地网,一举将他拿下。

铁证如山,马景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。

在犯下这些案件之前,马景湖曾经历过八年的劳动教育。

劳动教育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惩罚,而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,预防和减少犯罪,对犯罪情节“较轻”的人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。

但马景湖非但没有被改造,反而还因此生恨,之所以放下这么多起性质恶劣的案件,不为别的,只是为了报复,泄心中的私愤。

并且在一次次警方的追捕中,非但没有感觉到恐慌,反而乐在其中,和警方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。

给过他机会,他却不知悔改,反而犯下了滔天大罪,对于这种恶魔,死刑也许是最好的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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